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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青海西单商场百货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均为5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5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2005年5月26日,公司签署了《担保协议书》,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青海西单商场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公司")在中国银行格尔木支行申请办理的人民币伍佰万元(¥5,000,000.00)、期限为壹年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
(二)董事会审议担保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青海西单商场百货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西宁市城中区长江路126号;法定代表人:刘秀玲;注册资本2450万元;经营范围:百货、通讯器材、批发、零售、黄金、珠宝首饰等,是本公司控股89.79%的子公司。截止2005年4月30日,该公司资产总额为3795.34万元,负债总额为1385.99万元,净资产2409.35万元,实现主营业务收入2381.85万元,净利润-157.5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 担保方式:本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为全部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授信额度项下每笔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2、 担保期限:本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期限为壹年。
3、 担保金额;本次甲方为乙方提供担保的金额为500万元。
4、 担保范围:本次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担保范围为授信额度内实际发生所有债务,包括主债务、利息、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授信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四、董事会意见
青海西单商场百货有限公司下设三家门店,即西宁中心广场店、西宁城南店、格尔木中心广场店。为提高该公司在青海市场的竞争力,迅速占领青海市场,扩大经营规模,需要增加流动资金,为此向银行提出申请贷款500万元。公司认为:此项担保事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青海公司资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低,为首次向银行贷款,具备债务偿还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没有为控股股东、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和其他任何企业或个人提供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 担保协议书;
2、 经董事签字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 青海西单商场百货有限公司2005年4月财务报表;
4、 青海西单商场百货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5年5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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