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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西单商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现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一、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新推选的董事候选人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职务的情形。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准确、完整。
2005年8月12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为北京光彩伟业商业有限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北京朝阳路北支行申请的800万元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提供信用担保。本公司持有北京光彩伟业商业有限公司80%的股权,截止2005年6月30日,其资产负债率为42.42%。
除前述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外,2005年公司无其他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也无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内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2005年度关联交易的审核意见
公司2005年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各项规定,履行了相应的法定程序,实现了公司与有关关联方的优势互补,没有损害到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公司于2006年4月20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06年继续执行相关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表决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于帆、钱明杰、王成荣、刘洪跃
2006年4月20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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